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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述忠:疫情防控背景下 浙江省大力推进数字贸易发展的对策建议
发布日期:2020-03-27 【 字体: 打印

浙江大学中国跨境电子商务研究院

马述忠 潘钢健 郭继文

  新冠肺炎疫情自爆发和蔓延以来,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冲击。浙江省作为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之一,经济也经历着短期阵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切实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继续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而努力。以电商平台为运作核心的数字贸易在信息匹配、技术赋能、资源整合等方面具有突出优势,能够有效保障人民生活需要、激发经济活力。浙江省作为全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重镇,在发展数字贸易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疫情防控背景下,以数字贸易为战略突破口,大力推进省内相关产业发展,有助于短期内保持经济稳定、促进经济回升,长期来看,有助于浙江省打造以数字贸易为标志的新型贸易中心。

  一、疫情防控背景下浙江省大力推进数字贸易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一)疫情防控背景下浙江省大力推进数字贸易发展的机遇

  第一,线上需求明显提升。疫情防控背景下,消费者倾向于采用线上购物替代线下消费,且由于出境购物受限,消费者会通过跨境电商实现部分消费需求,这在客观上推动了数字贸易发展。从短期来看,线上需求(特别是对于防疫物资的需求)的提升会为相关企业带来更多订单,维持正常运转的同时实现进一步发展;从长期来看,线上需求的持续提升有助于培育良好的线上市场,吸引更多企业参与数字贸易,壮大数字贸易参与主体。

  第二,线上办公广泛应用。受疫情防控的影响,企业的线下商务活动受到限制,这种情况下,更多地采用线上办公模式的数字贸易相较于传统贸易则更受青睐。从短期来看,这有助于缓解人员流动所导致的疫情蔓延问题,保证数字贸易企业正常开展工作;从长期来看,这有助于提升数字贸易企业的数字化运营水平,并助推传统贸易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

  第三,平台优势逐渐显现。面对疫情,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纷纷出台纾困措施,采取减免会员费、服务费等措施以共同承担风险,数字贸易独特的平台优势逐渐显现。从短期来看,这些应急措施将直接缓解数字贸易企业的资金压力,降低疫情的负面影响;从长期来看,这有助于稳定数字贸易企业信心,激励传统贸易企业拓展线上营销渠道,扩大数字贸易规模。

  (二)疫情防控背景下浙江省大力推进数字贸易发展的挑战

  第一,海外消费者信心不足。由于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将疫情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部分国外媒体错误宣传的原因,部分海外消费者对中国企业和中国制造的信心被削弱。相较于传统贸易,以碎片化为典型特征的数字贸易更容易受到市场预期下滑的冲击,平台上的消费者更容易寻找到替代商品,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浙江省数字贸易的发展。

  第二,外综服企业功能受限。受到疫情防控的影响,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受到制约,对仍然保留部分线下环节的数字贸易企业带来了一定冲击。以物流环节为例,大量物流企业面临巨大用工压力,包括驾驶员在内的一线人员大多来自偏远地区,部分非浙江省籍员工来浙后还需要隔离至少7天,大大影响了跨境物流的处理速度和处理效率。

  第三,中小微企业资金短缺。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大量中小微企业不仅无法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收入骤减,还必须承担多个环节的成本,资金短缺情况严重,这对本身应对资金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是巨大考验。一方面,对开展数字贸易的中小微企业而言,资金短缺制约其正常的生产和履约,无法扩大数字贸易经营规模。另一方面,对开展传统贸易的中小微企业而言,资金短缺将对其数字化转型的进程形成阻碍。

  二、浙江省大力推进数字贸易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长期具有战略意义的对策建议

  第一,提供传统企业起航补助。政府应当通过提供数字贸易起航补助的方式鼓励传统企业借助数字贸易改善营销渠道。一方面,政府可以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减免新签企业所需交纳的注册会员费和宣传费等增值费用,减免部分由政府和平台协商承担。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对首次完成跨境电商业务并形成相应实绩的传统企业,按照其出口额的大小进行一定的奖励,增强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的信心。

  第二,完善金融扶持担保服务。政府应加大对数字贸易的金融支持,以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一方面,政府应完善投融资管理和跨境支付体系,鼓励金融产品创新,支持金融机构扩展普惠金融业务,设立数字贸易发展专项资金。另一方面,政府应积极推动金融机构与跨境电商平台合作,增强金融机构对数字贸易企业的授信力度,给予具有良好信用的企业延期还贷、减免利息等金融支持,并为其提供一定的资金担保,帮助其获取国内外订单并履行合约。

  第三,简化省内通关检疫流程。政府作为普惠贸易的推动者,可以通过简化通关流程降低企业的贸易成本。一方面,政府可以与跨境电商平台联合构建数字关境,通过平台式运营和数字化操作等形式,实现关务活动的改革和创新,提高数字贸易企业的通关检疫效率。另一方面,政府应借鉴世界海关组织AEO制度,基于企业信用评级给予不同类型企业差异化的通关便利,促进数字贸易通关便利化。

  第四,统筹海外物流仓储资源。政府应当与跨境电商平台合作整合海外物流仓储资源,鼓励企业在平台大数据运算的基础上利用海外仓提前备货,保障目标市场货源充足。一方面,政府可以优先培育具有数字化服务功能的平台型海外仓,特别是针对欧美发达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以进一步培育贸易型海外仓和物流型海外仓。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对优质公共海外仓进行分行业管理,优先服务化学纤维制造业和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等浙江省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并通过搭建海外仓推广平台,推动海外仓与数字贸易企业间的信息互通。

  第五,共建信用保障专项资金。政府应通过建立信用保障资金池的方式提升中小企业信用额度,增强中小企业的交易履约能力,降低中小企业的资金风险。一方面,政府应携同平台企业对中小企业进行双重信用背书,结合平台信用保障体系,共同监管专项资金,降低中小企业信用风险。另一方面,政府应将传统外贸企业纳入信用保障覆盖范围,降低传统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风险。

  (二)疫情防控背景下短期更具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第一,改进企业征信管理机制。针对因疫情导致企业信用受影响的情况,政府应当与跨境电商平台合作改进数字贸易企业征信管理机制。一方面,在企业提供相关证明和平台统一处理的基础上,政府为受疫情直接影响的企业出具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减少疫情对企业信用的影响。另一方面,政府可以联合平台将是否按照要求有序复工复产、是否有序组织务工人员返岗等行为纳入企业征信管理机制。

  第二,支持平台开展对外宣传。针对国外消费者对中国企业和中国制造信心不足的情况,政府应当支持跨境电商平台大力开展对外宣传。一方面,政府可以补助平台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进行宣传,特别是发布站外广告,恢复国外消费者的信心。另一方面,政府可以支持平台采用社交媒体进行网络营销,资助一些优秀的营销内容,如视频和海报等,鼓励数字贸易企业在营销中提升中国制造的形象。

  第三,鼓励企业提供技术服务。针对部分缺乏线上办公条件的企业,政府可以鼓励技术服务企业为其提供技术支持。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资助补贴等形式鼓励电信运营企业等技术服务企业加强技术开发和应用,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数字贸易企业提供云上会议服务、网络提速服务等技术服务。另一方面,政府要为技术服务提供商和数字贸易企业做好对接工作,做到真正的供需匹配,提升企业办公效率。

  第四,调整企业相关税收政策。政府应当参考跨境电商平台的相关数据调整数字贸易企业税收政策。一方面,政府可以适当推延或者减免深受疫情影响的特殊地区、特殊产业和特殊产品的应缴税款,助力数字贸易企业实现轻装前行。另一方面,政府可以优化税收征管方式,向部分转型数字贸易的传统企业提供设备投资抵免、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扩围等多种税收优惠,助推传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第五,减免产业园区租金费用。政府可以通过资助补贴、定向贷款等形式减免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数字贸易企业的房租。一方面,政府对于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灵活办公且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可以提供适当的租金补助以支持企业运转。另一方面,政府对愿意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入驻产业园区的传统企业提供前期租金的减免,以助推数字贸易做大做强。

  在这场疫情防控狙击战中,浙江省要集中精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全面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有力有序、科学周密、精准施策、化危为机,以数字贸易为突破口,全面整合生产端、消费端的资源,把疫情对经济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的同时,努力将数字贸易发展固化为长期优势,以便浙江省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权,抢占数字经济高地,继续争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